
值得信赖的 拍卖企业
•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
• 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会员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
• 浙江产权交易所会员
一、标的信息:
| 标的清单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位置 | 出租面积(㎡) | 租金挂牌价(万元/年) |
| 1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409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114.51 | 1.2 |
| 2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408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69.88 | 0.76 |
| 3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9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114.51 | 1.2 |
| 4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8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69.88 | 0.76 |
| 5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7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7.71 | 0.52 |
| 6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6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7.71 | 0.52 |
| 7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5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6.38 | 0.51 |
| 8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4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6.38 | 0.51 |
| 9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3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6.38 | 0.51 |
| 10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2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69.88 | 0.76 |
| 11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301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114.51 | 1.2 |
| 12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9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114.51 | 1.2 |
| 13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8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69.88 | 0.76 |
| 14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7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7.71 | 0.52 |
| 15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6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7.71 | 0.52 |
| 16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5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6.38 | 0.51 |
| 17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4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46.38 | 0.51 |
| 18 | 南浔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1单元202室二年租赁权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浔东中心农贸市场1幢 | 69.88 | 0.76 |
| 合计 | 1230.18 | 13.23 | ||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9-2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2-10-14
挂牌地点: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挂牌网站:www.hucqpt.com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2.09.28 08: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2.10.17 10:00:00
三、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保证金:
交纳金额:0.5万元/套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时前(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清首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关系正常终止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费、卫生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如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包括物业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项目服务费并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凭相关支付证明),如自项目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如要转租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其他未见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0572-2061355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地址:湖州市东街206号粮食大厦5楼
电话:0572-2065525 0572-2063155
联系我们
0572-2065525
版权所有 ©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浙ICP备050393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