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共6770个停车泊位经营权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2-05 | 68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标的信息:

长兴县夹浦镇共6770个停车泊位经营权,挂牌价格23,695.00万元,保证金500.00万元。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2-0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3-07 

挂牌地点: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挂牌网站:www.hucqpt.com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02.05 0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3.08 10:00:00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四、保证金:

交纳金额:见标的信息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经营权期限为转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至2053年6月30日止,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挂牌期间意向方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标的现位于长兴县夹浦镇,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金女士,18367290743。

3.本次标的内容参见《标的清单》,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需自行测算,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本次标的为6770个停车泊位经营权,标的内容参见资产详情,6770个停车位为本标的规划数据,考虑到实际运营中的变化情况及其他等因素,实际车位数及车位的范围并不完全等同于资产详情内容,具体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7.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②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9.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物书面交割手续。

10.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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