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浙EU0007奥迪牌小型轿车转让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07-10 | 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标的信息:

浙EU0007奥迪牌小型轿车转让,挂牌价格3.17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7-1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07-23

挂牌网站:浙交汇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5.07.10 0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7.24 10:00:00

三、受让资格:

1.本项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2.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同意延期的情形除外)。

3.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按成交价格及本项目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条件和要求签署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

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动态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

(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受让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受让方不得参与报名。

5.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支付 5000元包含车辆过户(转籍)、报废注销、安全责任在内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如期完成标的物的过户(转籍)、报废注销等工作,并经转让方认可后,

由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须附上车辆登记证书、新的行驶证复印件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文件), 

3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受让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

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6.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7.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转让方可以在 3 工作日内将标的依展示时现状移交给受让方(办理交割时,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或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标的交割前违章罚款及扣分事宜由转让方处理,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包括过户期间

所发生的车辆交通责任)。

8.标的移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转籍)、车辆报废事宜。受让方必须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过户(转籍),并承担

所需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转籍或报废费用、维修费用、托运费用、车辆外观恢复费用、交强险在内的保险费用、车船税等),

逾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视为受让方违约。

9.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确保自身符合标的受让条件及权属变更要求。

若由于受让方原因或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导致标的无法交接或权属无法变更的,全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和湖州产权交易所无关。

10.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11.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12.本次转让产生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