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信赖的 拍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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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会员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
• 浙江产权交易所会员
一、标的信息: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商墓村未来农场房屋及配套养殖设备三年租赁权,出租面积约11431.5平方米,出租范围具体详见清单,
挂牌价格125.568 万元/年,保证金20万元。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8-12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8-25
挂牌网站:浙交汇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6.08.12 1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6.08.26 10:00:00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招租公告发布后,出租方仍享有在限时竞价开始前撤回标的的权利,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无权向出租方、
湖州产权及“浙交汇”平台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
招租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意向方参加报名及进行网络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
或补充。当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2、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面积和存在
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的成交价,出租方和湖州产权不
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为养殖羊场,意向方应在项目披露期内,根据项目的业态范围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一旦参与竞租,
即视为对项目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消防、
城市管理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
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次性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2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出租方检查
租赁物无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期内的法律、经济责任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状态,原合同租赁期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到期后出租方将预留一个月对场地消杀、养殖设备检修维护预计
于2027年2月1日交付给新承租方使用,承租人应在出租方通知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违约责任:项目成交后,因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
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立约保
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交易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出租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9、出租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按现状交付使用。
10、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
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视为转租)。若承租方在承租期内确因重大客观因素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且有新的承租方愿意承接原合同的,由原
承租方与新承租方共同提出申请,经出租行为原决策单位审议批准后,出租方可解除与原承租方的合同关系,与新承租方签订剩余期限租赁合同。
新合同的承租期等条款不变、租金不低于原合同。
11、出租标的为农业养殖用房,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
由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
12、承租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方对所造成的损失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3、承租方如需装修,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装修施工。
1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
附属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如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该费用出租方有权
直接在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追偿。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承租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5、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部门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引进、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其他强制规定、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收回房屋使用权的,
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应立即无条件搬离。出租方无息退还已经支付但未到期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落实联农带农硬性指标:
① 饲草、农副原料优先采购商墓村及周边村集体、农户物资,市场价现款结算,杜绝压价、欠款;
② 养殖、运维、保洁等岗位优先吸纳本村农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就业,规范用工、按时发薪并留存用工台账;
③ 租赁期内每年至少开展1期湖羊养殖、疫病防治免费技术培训,惠及周边养殖户;
④ 恪守南浔湖羊区域公共品牌养殖规范,保障产品品质;
⑤ 建立完整联农带农台账(采购凭证、工资单据、培训资料等),每年按要求报送至出租方备案,承租方台账造假、拒不配合核查的,
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⑥ 出租方配合转让方年度履约专项核查工作,指标完成率低于60%的,出租方有权扣收10%年度租金或等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并将承租方列入出租方合作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出租方
任何农业项目招租竞拍等。
⑦ 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未按要求落实联农带农措施的,由出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15天整改,整改不到位的,
出租方有权扣收10%年度租金或等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7、本项目未尽事宜及租赁双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租赁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18、本项目涉及的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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